展会介绍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甘肃等省市区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将于2015年7月6日—11日在甘肃兰州举办。
本届兰洽会以“开放、开发、合作、发展”为宗旨,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互利共赢”为主题,贯彻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邀请白俄罗斯为主宾国,立足西部优势产业和甘肃区位优势,构建丝绸之路沿线“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新活力经济带,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信交流、互利合作。举办丝绸之路合作发展高端论坛、智库论坛、侨领侨商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恳谈对接会、丝绸之路经贸合作促进交流会、开发区产业对接会、世界陇商大会等活动,开展投资项目和贸易合作洽谈等系列专题活动,搭建中国西北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交流的新平台和新窗口。
展品范围
一、综合展示馆。设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一楼,约2万平方米。
(一)丝绸之路国际合作展区。邀请境外国家、省州、友好城市、商协会组织及知名企业组团参展,展示参展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合作项目、特色产品等。
(二)兄弟省区市投资合作展区。邀请国内兄弟省区市政府组团参展,展示兄弟省区市投资环境、合作领域和投资项目,开展大宗贸易合作洽谈。
(三)甘肃省市州综合展区。组织甘肃省辖14市州和兰州新区以首位产业为主要内容,开展投资贸易合作洽谈。
二.专业展览馆。设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二楼,约2万平方米。
(一)装备制造与新材料展区。主要围绕先进设备、项目、产品、技术开展合作推广,组织装备制造、电子电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生产企业参展。
(二)特色农业与中药产业展区。主要组织特色农业和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展,展示农业优势项目、产品、技术和中药材、中成药、民族医药等。
(三)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区。主要组织国内外、省内市州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生产企业参展。
(四)葡萄酒及酒类产业展区。主要组织葡萄酒行业企业参展,展示葡萄酒产业、产品及酒类产业技术、设备等。
(五)大型机械展区。设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南广场,面积约1万平方米,展示大型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运输机械及民用航空机械等。
三. 丝绸之路精品馆及甘肃地方特色馆。设在淘宝网甘肃特色馆,约2万平方米。丝绸之路精品馆组织丝绸之路精品展示展销,甘肃地方特色馆组织甘肃名优产品进行线下展销和网上营销。
参展费用
一、综合展示馆只提供展示光地,按700元/平方米收费,认购面积36平方米起。
二、专业展览馆展示光地按600元/平方米收费,认购面积36 平方米起。国际标准展位(3米×3米)按6000元/个收费。
减免标准:
一、综合展示馆
(一)丝绸之路国际合作展区:
由国外政府代表团组织参展的,免收展位费。
由商协会组织、中介机构及专业展览公司代理招展的,参展企业展位费由招展代理单位在统一标准价格内自主收取,代理单位按200元/ m2向组委会缴纳展位费,余额部分作为招展代理单位的代理费。
(二)兄弟省区市投资合作展区认购展示光地面积108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不含),每平方米优惠60元;180 平方米(含)—270平方米(不含),每平方米优惠70元;270 平方米(含)以上,每平方米优惠80元;认购面积不足108 平方米的不再优惠。
二、专业展览馆
(一)一次性认购展示光地面积108平方米(含)—180 平方米(不含),每平方米优惠60元;180 平方米(含)—270 平方米(不含),每平方米优惠70元;270平方米(含)以上,每平方米优惠80元;认购面积不足108平方米的不再优惠。
(二)一次性认购标准展位(3 m×3 m)12个(含)—24个(不含),每个展位优惠500元;24个(含)—36个(不含),每个展位优惠650元;36个(含)以上,每个展位优惠700元;认购展位数量不足12个的不再优惠。
三、兰洽会组委会将对参展中小企业按商务部有关政策申请中小企业展位费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
- 电话:0931—8833929
- 传真:0931—8811567
- E-mail:gsinvest@163.com
- 邮编:730000
-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