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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通批文打展会旗号 骗取20多单位近百万

2014/10/19 17:11:22 来源:上海法治报  点击次数:217 
  
  金秋十月,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会展高峰期,可是关于会展的法律问题,参展企业都知晓吗?本期周末看点以案说法,为你讲述一个真实的会展案例:没有任何会展从业经验,也从未参加过任何会展专业知识培训,仅仅从网上下载了一些关于办会展的流程知识,就开始着手从事会展合同诈骗,这样的人胆大吧?他真的很胆大,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成功了:先花1万元钱定金预定一个场子,再花5万元钱买通关系搞定一个主办单位批文,然后以每月2到3千元的价格雇佣十来个临时工,居然一下子就骗得二十多家参展单位的信任,并收到他们打过来的近百万元展会费,这样轻松的合同诈骗骗局你意外吗?不要意外,它就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近日,嘉定区检察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自学成才”
 
  通过网络查询拿到会展批文
 
  出生于六十年代末的王晓明来自河南,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早年一直在广东一带打零工,2011年,他到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从事个体租赁椅子生意,每天看着会展中心的那些老板们赚得盆满钵满的,他非常动心,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行当,于是决定注册一家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展览生意。
 
  2011年11月他成功注册了一家会展服务公司。说来你也许难以相信,在注册展览服务公司前,王晓明竟然没有任何会展从业经验,也从未参加过任何会展专业知识培训,关于办会展需要走哪些流程,他居然也是从网上下载下来,现学现用的!
 
  他在网上查找资料后发现,想要举办会展,第一步是先要找好场地,场地租赁后支付定金,然后再找主办单位,因为像他这样的展览服务公司,只能作为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必须是协会一类性质的单位才可以,否则的话就不能办展览。所以现在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租赁一个场地。
 
  考虑到当时的房地产比较火爆,装修业也很热,于是王晓明计划“办”一个“2013上海家俱展览会”。打定主意后,他先去上海南昌路59号科学会堂思南楼和场地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打算租用对方的国际会议厅,在2013年9月举办这个家俱展,总的租场费是144000元,根据协商,他当时先付了10000元预付款,这就算是把展览场地给敲定了下来。
 
  租赁好场地后,王晓明开始为自己的家俱展寻找主办单位。经打听,他发现符合家俱展览主办单位资格的单位中有一个叫“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名气很大,于是他开始四处打听,看如何拿到这家单位的批文。
 
  通过网络查找,王晓明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经过电话咨询,对方告诉他,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的批文需要2万元钱才能办下来,但还需要很多其他条件。王晓明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于是他开始动其他脑筋。
 
  后来,王的一个张姓朋友说他有办法可以帮他搞到这个批文,但需要3万元钱活动费,他让王晓明给他5万元钱包他搞定此事。
 
  考虑到如果没有这个批文会展就没法办成,王晓明咬咬牙,就凑了一笔钱。没想到这个朋友还真是“神通广大”,居然真的帮他把批文给弄下来了。
 
  一骗二拖
 
  受害人哑巴吃黄连叫苦不迭
 
  拿到批文后的王晓明喜出望外,马上开始招兵买马开始招揽客户。
 
  王晓明先后招聘了10个员工,但全部都是临时工,王晓明没有跟他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们办理交金手续,这些人给王晓明提供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后,他就让他们正式上班了。因为待遇等各种问题,2013年7月,员工们都陆续离职了。但即便如此,他的招商“业绩”却还不错。
 
  “2013年上海家俱展览会,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15日;主办单位: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承办单位:上海煌铖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展品范围:软体家具、床垫、卧室家具。”这是王晓明对外发送的关于展会邀请函的内容,为增加可信度,他还在附件里声称,为了给此次展览会造势,他会连续派出20多名专家出国考察,并邀请了欧美、中东、东南亚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家俱经销商、代理商、房地产开发商参加此次展览。
 
  有正式的批文,还有这么多知名企业陪展,这么多专家造势,很多家俱企业开始动心了,纷纷与王晓明签订参展合约,并提前把参展费打进了王晓明公司的账户,其中很多商家是广东的小厂,因为距离上海较远,这些企业很少直接到王晓明公司来确认展会的事情,他们多数只是通过电话和传真联系就付了钱,所以被骗者比较多。
 
  2012年11月,东莞市某机械厂收到王晓明公司的邀请,声称他们是2013年上海家俱展览会的承办方,并称展览地点是龙阳路新国际展览中心,因这个地方以前确实已经连续举办过几期家具展,所以该厂误以为此次展览就是之前展览会的继续,因此没有过多质疑,在互联网上签过两次确认书后,他们连展会合约都没签,就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三次转了89100元参展费给王晓明公司。
 
  2013年7月,预定的展会日期临近时,该公司向王索要展位图纸,王无法提供,并且将原定的展会地址由龙阳路新国际展览中心变成了科学会堂。该公司这才发现,原来此家俱展并非他们想象中的彼家俱展,于是他们就强烈要求王晓明退还那些款项,后来经过反复交涉,王晓明公司只退还了17820元给该公司,余下的71280元一直未退还。
 
  接着,很多企业开始追着王晓明索要相关材料,王晓明无法应付他们的追讨,此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以参展商不足为由,推迟展会时间,但延迟到何时开展却没有通知。
 
  此时已经有20多家参展企业将80多万参展费打入了王晓明公司账户,此时突然宣布展会无法举行,很多企业都无法接受,纷纷开始找王晓明追讨参展费,为了打发这些讨债企业,王晓明开始实施一系列“政策”:对于追讨得不是那么紧的企业,他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烫的姿态,任你软缠硬磨我不怕,咬定“到手肥肉不放松”的战略——一分钱也不退;对于那些追得太紧,偶尔还动粗的企业,他则采取部分退款的策略,好让对方挽回一点损失后就撒手,不再继续纠缠他,至于退款比例,他则根据对方的难缠程度来确定,有的是30%、有的是50%,有的则高达80%,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全额退款。但这么多企业,终究还是有些企业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选择报案。
 
  2013年9月22日,嘉定公安分局收到深圳某家居公司来信报案称,2013年3月,王晓明所在公司自称是2013年上海国际家俱展览官方展览服务商,欺骗该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并收取了他们14.85万元的参展费,后来王晓明公司不能参加该国际家俱展,他们也不是官方展览服务商,于是报案。
 
  因取证困难等原因,嘉定公安机关于当年10月21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公司不服该决定,申请复议;公安机关经调查于当年11月8日作出复议决定书,撤销不予立案的决定,对本案继续调查。后于当年12月3日对王晓明公司的展会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于当年12月6日对其刑事拘留。
 
  其实在2012年,在还没有拿到主办单位批文时,王晓明就“策划”过“2012年上海国际家纺及辅料展览”,并声称展览地点也在龙阳路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当时受骗的企业也很多,其中有一家上海室内装饰公司被骗了25200元钱,事后,展会也是无法如期举行,最后王晓明还谎称将展会地点改到奉贤某个地方。发觉上当后,该公司老板亲自上门讨债未果,选择报案。
 
  民警赶到后,认定这是一起合同纠纷,让他们用法律途径解决。但该老板觉得自己是小公司,而且这次被骗的也不是很多钱,所以闹了一阵,也就不了了之了。其实,这正是王晓明狡猾之处,他就是抓住很多个体小公司没有专职法务代表,老板害怕打官司惹麻烦的心态,所以敢于一骗再骗,截至案发,他一共骗取几十家企业79万余元(扣除已退还金额后的余额),涉案金额非常巨大。
 
  案后反思
 
  会展管理漏洞何其多
 
  一个并不高明的骗局为何能骗倒这么多家企业,这中间一个关键的因素是,王晓明拿到了正规主办单位的批文,那么这个批文的前世今生又是怎样的呢?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马红定对此作了解释。
 
  马红定表示,上海所有国际展览会都要到市有关部门审批。非国际性的展览均需到主办地工商所进行备案,另外举办各类行业展览,均需到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审批。例如家具展,就需要到家俱行业主管单位审批。
 
  给王晓明发主办单位批文的是北京民政部批属的一个民间团体,虽是个合法团体,但不起监督管理作用,上海很多带有欺诈性质的办展企业、展会项目都是该团体审批的。
 
  王晓明找“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作为主办单位,就是因为这个单位听上去名头比较大,可以提高场地方和参展企业对该类展览项目的信任度,所以在审核时会放宽条件,比如王晓明没有相关工商部门的审批,也租到了场地。目前上海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的诈骗案件。
 
  而且,王晓明他们举办这种展览,钻的法律空子比较大,公安机关想要调查取证比较困难。第一,他们注册的公司都是真实存在的,工商有档可查,但是基本都没有税务登记,均为“皮包公司”,所以如果出了问题,工商最多罚他3万元钱;第二,他们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合同从单一和表面的角度看,基本上也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不是所有的被骗企业联合起来状告他们,公安机关很难给他们定性诈骗案立案。然后他们就以拖欠、耍赖、躲避等各种方式拒退还参展费用,如果被骗企业闹得凶一点或者引起法律部门介入,他们就会适当退赔部分款项,所以哪怕出了问题也是普通的民事官司。
 
  本案中,王晓明公司成立近三年,诈骗金额近百万,被骗企业几十家,到案后他一直坚持无罪辩护,但嘉定检察院认为,王晓明无展览业从业经验,且并未招聘相关专业人员,据其供述预期招满参展企业百余家才开展,涉及参展面积要达3000平方米,与其所签订合同中的800平方米相距甚远。另十余家被害单位证实,王晓明在展会地点和规模上一直误导被害单位,让他们相信他所举办的是"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2013上海国家家俱展"。而在展览接近届期前,其无故单方面取消展览,除了租赁场地付了10000元外,其无法提供任何其为了展览顺利召开而进行筹备的证据。其三,王晓明在已经对通知参展商展览无法进行且已经出现退款的情况下,又收取了其他报名参展企业的参展费,且事后不予退还。在公司运作和管理方面,王晓明也存在很多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晓明以场地租赁合同和取得所谓主办单位批复为由提出合同纠纷的辩解,是为了掩盖其非法占有目的和企图规避处罚,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承办检察官提醒参展企业必须选择有品牌的展会,并要求对方出示明确信息,做多方考察再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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