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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以政府名义办展会不得牟利

2014/7/3 22:48:47 来源:http://www.onezh.com  点击次数: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穗府信)今后,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计划提前申报制度,并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会展计划目录的不得举办,同时,此类展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原则通过了《关于规范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名义举办且不使用财政资金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报批管理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会展举办方案须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等系列措施,以提升广州办展质量。
 
  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办单位
 
  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对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连续发文要求整治过多过滥现象。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广州从2009年开始开展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会展活动进行摸查清理,压缩大量政府及部门举办的会展,规范了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的报批管理制度。但是,一些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名义举办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由于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较大的法律和行政风险隐患。
 
  对此,《通知》将从四方面入手加强规范和管理,包括明确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计划提前申报制度,计划由经办部门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会展计划目录的不得举办,防止活动过多过滥。
 
  其次,规定此类会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一律不得进行担保、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但经办部门要对会展安全负责,消除会展安全隐患。同时,明确经办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程序公开竞争选择承办单位,并将会展举办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提升会展举办的质量。
 
  不仅如此,《通知》也规定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进行监管,经办部门对会展按照协议进行监督,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按协议进行接管,防止出现不良社会反响。
 
  政府不会从会展中牟利
 
  既然政府参与的会展活动不得不以营利为目的,一旦会展存在经济收益的话,政府是否将一同分享经济收益?
 
  对此,经贸委会展促进处处长叶静敏明确,政府部门不会从参与的会展中获利,“举一个例子,经贸委组织的广州国际设计周,之前都是挂着市政府主办,但是具体运营是由一家企业进行,不使用财政资金。在运营的过程中,它有营利的话,政府不会分公司的营利,但是政府得到的是什么呢?企业要转型升级,政府就搭建一个平台,引领企业以设计作为转型升级,以这个手段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那么,在举办节庆、论坛、会展等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在里面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吴明场进一步解释,政府担当着管理、监管的角色。《通知》规定,承办单位违反承办协议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隐患的,经办部门应当立即督促承办单位消除隐患。承办单位未及时消除隐患的,经办部门应当按照承办协议中止或者终止承办单位的相应工作,并启动应急预案接管会展。
 
  ■焦点问答
 
  哪些会展能进目录尚待明确
 
  南方日报:广州计划对相关会展采用提前申办的制度,未列入目录则不得举办。请问怎样的会展才能进入目录,政府如何界定门槛?
 
  吴明场: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制订过程中考虑的,我们考虑能不能划一条线,哪一类可以进入、哪一类不能进入,但讨论过程很困难,不容易形成统一意见。这个问题还是留待每一个具体项目报批时才能确定,目前文件里还没有划定标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或许能探索出一条标准。怎样的会展可以进入目录,原则和标准现在还没有定出来,但是我们还是划定了一些基本的要求,比如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提供担保等。
 
  南方日报:之前庙会、美食节等活动,很多市民就反映存在商业味太浓的情况,甚至以营销、展销的方式,将整个活动的味道都冲淡了。请问政府对此类活动将如何监管区分?
 
  吴明场:这也是我们制订《通知》的主要目的之一,我们强调政府或者以政府名义举办的论坛、展会或者是节庆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这也是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体现。我们主要是通过计划申报,准备以部门名义举办会展的经办机构,在向市政府提出举办活动计划时,应该包括是否盈利、如何进行,安全、消防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因此,政府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计划申报阶段来落实。在方案批准之后,各个部门就不能超越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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