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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货都到了美食节没了 签约参展数十展商被放了鸽子

2017/2/10 8:56:02 来源:红网  点击次数:262 
  

2月8日,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看着车内囤积的货物已变质,参展商任先生很无奈。图/潇湘晨报记者 杨旭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实习生 吴世桢 长沙报道

  这个春节,益阳任先生过得有点糟心。

  原本准备两万多元的货物准备参展,却发现自己报的是个未通过审批的“假美食节”。找活动组织公司维权,却发现签订合同的人也不是该公司的员工。不仅准备的货物已开始变质,连缴纳的订金也拿不回。

  这些损失谁来负责?律师称,只要合同有效,活动组织方仍应承担相应赔偿。

  年前,益阳任先生报名参展一场1月30日在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举办的美食节活动。为此,他准备了数万元的货物,过完年便来长沙筹备。没想到,距原定日期已过去十来天,活动仍未举行,而他囤积的货物都已变质,连最开始缴纳的参展订金也没能拿回来。

  和任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个参展商。最开始,这些参展商是与一家名为长沙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参展合同。2月8日,这些参展商找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维权。该公司负责人肖先生回应,美食节是其朋友李某借该公司名义开展,因相关手续未通过不能如期举行,而他也不能联系上这名朋友。目前,双方还在就此事协商中。

  事件 签约参展,却数次被“放鸽子”

  任先生是益阳人,常年在全国各地参加食品展。去年底,他在微信群看到一条消息,称1月30日将在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举行美食节,便打算报名参展。

  “在之前一个展会上,曾与负责招商的那个人接触过。”任先生说,他最开始是与一名叫“李某”的男子接触,李某还在微信群出示了活动方案和所取得的部分审批文件,取得了很多参展商的信任。任先生说,他一共申请了三个展位,且与李某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每个展位需交纳1000元的订金。

  1月29日,刚过完年,任先生就带着几个工人,开着一辆货车和一辆面包车来到长沙,准备参展,却突然接到李某的消息,称美食节延期到2月1日。“到了2月1日,步行街还是什么都没布置。”任先生说,李某又说展会仍需延期几天。直到现在,美食节仍没举行,而李某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损失 食品变质,订金也拿不回

  任先生统计,和他一样到长沙的参展商有数十个,最远来自东北。由于美食节没有正常举行,展商囤积的货物开始变质。

  听说步行街的人气很旺,任先生还特意多储备了些货物。“主要是一些包子、鸡肉和干货。”任先生说。2月8日上午,任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他存放货物的面包车前,刚拉开车门,一股恶臭迎面扑来。记者发现,原本白色的鸡肉已成黄色。“这样的东西我还敢给别人吃吗?”任先生说,

  娄底展商谭先生说,他们春节都没有过完,就来准备,由于找不到冻库储存,损失很多货物,连最初缴纳的订金也没拿到。

  “现在我们只能在这里耗着,几个人天天挤在宾馆里。”任先生翻开自己钱包说,出门时还有几万元,现在几乎已身无分文。

  维权 公司称活动未通过审批

  任先生称,缴纳订金时签订的合同上显示的是长沙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东文化公司”),签字代表为李某,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事后,任先生查到学东文化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地址,打算去维权,却发现该公司已不在此办公。

  2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的一名肖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李某并不是公司员工,只是认识的朋友。去年10月份左右,李某曾找到他,称希望以该公司名义举办美食节。“我说要拿到所有审批文件才能搞。”该负责人称,活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他也不知道李某已收取参展商的订金,且签订合同。至于合同上的公章,该负责人称是李某妻子从其车上拿走公章后盖的。现在他也联系不上李某,且已报案。

  黄兴南路步行街市场管理方一负责人表示,要举办类似活动,除市场管理方同意,还需城管、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审批。目前,市场管理方已介入协调。

  律师说法

  公司或承担相应赔偿

  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滨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表见代理”制度,由于被代理人(学东文化公司)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李某)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参展商)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其发生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马滨说,只要合同上所盖公章真实有效,学东文化公司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李某在学东文化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参展商签订合同并卷款逃走,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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