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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细则遏制节庆展会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

2015/11/3 9:16:33 来源:荆楚网  点击次数:341 
    楚天金报讯(湖北日报记者陈会君 实习生程晓雪 通讯员郑波)昨从省委办公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湖北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细则》),给过多过滥、大操大办的节庆展会活动戴上了“紧箍咒”。

  《细则》详细规定了节庆展会活动的申报、审批流程。并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禁止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禁止借举办活动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禁止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和道德劣迹的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各市、县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周年庆典活动,省会城市、自治州、自治县确需举办的,按规定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举办周年庆典活动,逢十逢百周年等确需举办的,应按规定报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不举办楼堂馆所的奠基和竣工庆典活动。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展会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展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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